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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27条

任应秋
任应秋

太阳病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脉微弱者,此无阳也,不可发汗,宜桂枝二越婢一汤。

桂枝二越婢一汤方

桂枝去皮芍药麻黄甘草各十八铢,炙大枣四枚,擘生姜一两二铢,切石膏二十四铢,碎,绵裹

上七味,以水五升,煮麻黄一二沸,去上沫,内诸药,煮取二升,去滓,温服一升。本云,当裁为越婢汤、桂枝汤,合之饮一升,今合为一方,桂枝二分,越婢一分。臣亿等谨按:桂枝汤方,桂枝、芍药、生姜各三两,甘草二两,大枣十二枚。越婢汤方,麻黄二两,生姜三两,甘草二两,石膏半斤,大枣十五枚。今以算法约之,桂枝汤取四分之一,即得桂枝、芍药、生姜各十八铢,甘草十二铢,大枣三枚。越婢汤取八分之一,即得麻黄十八铢,生姜九铢,甘草六铢,石膏二十四铢,大枣一枚八分之七,弃之。二汤所取相合,即共得桂枝、芍药、甘草、麻黄各十八铢,生姜一两二铢,石膏二十四铢,大枣四枚,合方。旧云桂枝三,今取四分之一,即当云桂枝二也,越婢汤方,见仲景杂方中,《外台秘要》一云起脾汤。

【校勘】《千金翼方》:“者”字作“则”。《玉函经》:“发汗”上有“复”字。《仲景全书》:“发汗”作“更汗”。

桂枝二越婢一汤方。《玉函经》《千金翼方》:“煮麻黄”上有“先”字。成无己本:“味”字下有“?咀”两字;“以水五升”作“以五升水”。《玉函经》、成无己本:“本云”作“本方”。《玉函经》:煮服法里两个“婢”字都作“脾”。成无己本:煮服法无两个“分”字。

【音义】越婢,成无己云:“胃为十二经之主,脾治水谷,为卑藏,若婢,《内经》曰:脾主为胃行其津液,是汤所以谓之越婢者,以发越脾气,通行津液。《外台》方一名越脾汤,即此义也。”

【句释】“宜桂枝二越婢一汤”句,应移在“热多寒少”句下。不然,正如柯韵伯所说:“不烦不躁,何得妄用石膏……言不可发汗,何得妄用麻黄。”

【串解】舒驰远云:“热多寒少四字,是条中关键,必其人平素热盛津衰,故方中用石膏,以保其津液也。”

可见舒氏已经见到桂枝二越婢一汤是热多寒少的主方。既言脉微弱,又说无阳,当是用附子的寒多热少证,至少不会是热多寒少,如此阴证,当然不能发汗了。要之,发热恶寒,热多寒少,是阳证、表证、热证,故用桂枝二越婢一汤解表清热,脉微弱的无阳证,是阴证、里证、寒证,因而便不可发汗。

【语译】患太阳病,发热的时间多,恶寒的时间少,这是表实证,宜用桂枝二越婢一汤发汗解热。假使脉搏微弱,而体温低落,这是阴证,便不应当再用发汗法。

【释方】柯韵伯云:“考越婢方,比大青龙无桂枝、杏仁,与麻黄杏子石膏汤同为凉解表里之剂,此不用杏仁之苦,而用姜、枣之辛甘,可以治太阳阳明合病,热多寒少而无汗者,犹白虎汤证背微恶寒之类,而不可以治脉弱无阳之证也。”

其实本方与桂枝汤比较,只多麻黄、石膏,因此,它除有桂枝汤的解肌作用而外,还能够开表解热,也就是说桂枝二越婢一汤证的发热比桂枝汤证高,“汗”没有桂枝汤证多,甚而“无汗”,脉搏也应比桂枝汤证浮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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