厥阴之为病,消渴,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,饥而不欲食,食则吐蚘,下之利不止。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厥阴病的提纲证。
厥阴之为病,如见上热下寒的寒热错杂证,乃是反映了厥阴阴尽而阳生,阴阳转化的病变特点。厥阴为风木之脏,内夹少阳相火,风火相扇,消灼津液,使脏燥无液而求救于水,故见消渴。这里的“消渴”,是指渴而能饮,饮而又渴的一种证候,并非多饮多尿的消渴病。厥阴肝木挟少阳相火之气上冲,故见“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”。热则消谷善饥,寒则运化不利而不能食,故“饥而不欲食”正是上热下寒,寒热错杂的表现。由于内夹虚寒,进食亦不能得到腐熟消化,反致胃气上逆而作呕吐;若其人内有蛔虫寄生,因蛔虫闻食臭而出,故可见到“食则吐蚘”的情况。既然病属寒热错杂,治则当寒温并用。医生若只见其热而忽视其寒,误用苦寒清下之药,则必更伤脾胃,使下寒更甚,而见下利不止;当然,若只见其寒而忽视其热,误用辛热祛寒之剂,也会更助上热以灼津,从而使消渴为更甚。
[t]厥阴病该说
对本条作为厥阴病的提纲证,注家是有争议的。大部分注家认为,本条上热下寒之证,能够反映厥阴病阴阳胜复、寒热错杂的特点,因此可以作为厥阴病的辨证纲领。如《医宗金鉴》就持这种意见,认为“厥阴者,为阴尽阳生之脏,邪至其经,从阴化寒,从阳化热,故其为病,阴阳错杂,寒热混淆也”,故“此条总言厥阴为病之大纲也”。也有人认为本条虽然列于篇首,但作为本篇的提纲证,亦仅是反映了上热下寒、寒热错杂的证候,而不能包括厥热胜复和寒厥热厥等的厥阴病证,故作为全篇之辨证纲领是不太妥当的。这两种意见,均可资参考。
厥阴病,是伤寒六经病证的最后阶段。“厥”有极的意思,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所说:“厥阴何也?岐伯曰:两阴交尽也”,因此,病至厥阴,则阴寒盛极。但根据阴阳学说的观点,物极必反,物穷则变,也即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所谓“重阴必阳,重阳必阴”,“寒极生热,热极生寒”的道理。当阴阳对立的双方发展到“极”的阶段,往往可以向其相反的方面转化。阴寒盛极,则阴尽而阳生,其中每有阳气来复的机转。而厥阴则正具备了阳气来复的条件,其一,厥阴与少阳相表里,其中孕育着少阳生发的一阳之气;其二,厥阴本身体阴而用阳,藏阴贮血,而内寄相火。在厥阴病阴寒盛极的情况下,相火则处于既伤且抑的地位,一但阴寒由盛极而转衰,相火由伤而转复,就会以不可阻挡的势力而暴发出来,此即所谓“郁极乃发”,从而就使证情发生了根本的转折。正由于这两个因素的存在,所以厥阴为病每有阳复的机转。
厥阴包括足厥阴肝和手厥阴心包,它们分别与足少阳胆和手少阳三焦为表里。肝藏血,主疏泄,性喜条达。心包为臣使之官,代心而行令。
厥阴病的成因,有自传经而来者,如三阳病失治或误治,或太阴、少阴病不愈,均有可能传至厥阴;也有外邪直中,而使本经自病者。根据临床观察,前一种情况似为多见。
由于厥阴病在阴寒盛极之时每有阳气来复之机,所以其病常常是阴中有阳,而仲景则以寒热错杂的证候来反映这一特点,例如论中把“消渴,气上撞心,心中疼热,饥而不欲食”等寒热错杂之证,作为厥阴病的代表证候,即是此意。厥阴病又有阴阳胜复的特点,论中则以手足厥冷与发热的日数多寡作为判断阴阳盛衰的依据。除上述寒热错杂、厥热胜复之证以外,厥阴病尚有阴寒过盛的寒证,它以手足厥冷和下利为主要见证;也有阴寒退却,而阳复太过的热证,它以口渴,下利后重,呕而发热为主要见证。此外,因厥阴肝脏,而主疏泄,所以厥阴为病也往往出现气郁之证。亦可因肝的疏泄不利,进而影响脾胃气机的升降失调,而见呕吐、哕、下利等证。
厥阴病的治疗,则应根据具体病情施以不同的治法。寒者宜温,热者宜清,而寒热错杂者,则当寒温并用兼而治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