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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267条

胡希恕
胡希恕

若已吐下、发汗、温针,谵语,柴胡汤证罢,此为坏病。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。

这以前对柴胡证论得很多了,如果发汗和吐下,若柴胡证不罢,虽然下之,不为逆,还可以用柴胡汤,前面都讲了。

在这儿呢,他说变成坏病了怎么办呢?变成坏病当然不能用(吐下、发汗、温针),所以我们得前后看。(本条)这个都是前面没这么说的,他又变个方法说,他说若已经误吐、误下、误发汗、误用温针——热不能用温针治疗——病人已经谵语了,柴胡证没有了,“柴胡汤证罢”,这个时候你不能认为以前是柴胡证,现在我还给你吃柴胡汤吧,这个不行。“此为坏病”,这是通过误治而造成的坏病。

所以中医的辨证就是现实,昨天的怎么样与今天没有(必然)关系的,当然,问症可作为病证的考虑(参考),但是不足以为凭,今天有什么证就用什么法子治疗。这是治坏的病,这时候我们要看现实,“知犯何逆”。

这个“知犯何逆”注家解释也很不同的,有这么解释的:说这个逆哪儿来的,是吐来的呀,下来的呀,或者汗来的,或者温针来的。我认为这个(注解)不妥当。辨证要根据现况,这个“知犯何逆”就是现在的结果,是属于哪一个情况,是说的逆治的结果的情况,是什么证就用什么方法治疗,“以法治之”,这个(注解)是对的。

谵语,已经入里了,是调胃承气汤证,还是白虎汤证,还是小承气汤证等(要进一步细辨方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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