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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123条

刘渡舟
刘渡舟

太阳病,过经十余日,心下温温欲吐,而胸中痛,大便反溏,腹微满,郁郁微烦。先此时,自极吐下者,与调胃承气汤。若不尔者,不可与。但欲呕,胸中痛,微溏者,此非柴胡证,以呕故知极吐下也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太阳病过经传变与误用吐下致变的证治,兼论与小柴胡汤证的鉴别。

本条可分三段作解。第一段从太阳病开始至“郁郁微烦”,论太阳之邪渐次向里传变,由胸及腹的见证;第二段从“先此时,自极吐下者”至“若不尔者,不可与”,言误经极吐下,胃气不和的证治;第三段从“但欲呕”至结束,言本病虽类似少阳但实非少阳证,故不可用小柴胡汤。

太阳病,已过经十余日,表邪有往里传变的机转。因胸为太阳之分,故邪气传里而必先胸。邪在胸膈,则心下温温欲吐。“温温”似当改为“愠愠”,读晕,即心中烦闷不舒畅的意思。胸间气机不利,则胸中作痛。邪热内入,影响里气不和,则发生腹微胀满和郁郁微烦。若已热结成实,大便必然干燥,而今大便反溏,说明热邪尚未聚结成实。由于是传经之邪渐次入里,仍未全离太阳,故虽有里热见证,亦不能下之过早而用调胃承气汤。

假设在太阳病未过经传变之前,就曾重用吐下之法治疗,而出现类似上述的诸证,情况那就不同了。因为病在表而误用吐下,则必伤其胃气,损耗津液,使邪热内陷而形成胃家实证。胃实当用攻下之法,但因胃气已为吐下所伤,故又不宜峻下,唯当和其胃气而已,故与调胃承气汤。“若不尔者,不可与”,是仲景再次强调,上述诸证若非因吐下所致者,则不可与调胃承气汤。

最后一段是作者自注之词。概括以上两种证候,都有欲呕、胸痛、微溏,颇似少阳病的小柴胡汤证。但无论是太阳传经之邪,还是极吐下所致的胃不和,其病变都不在少阳胁下部位,故不可误投小柴胡汤。尤应注意的是,切勿以“欲呕”一证,与少阳的“喜呕”相混淆,本病欲呕是胃气受伤之见证,是为极用吐下之所伤,而与少阳证丝毫无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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