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
世人但知得食则生,弗得则死,而不知有宜食则生,不宜食则死者,人盖未之察也。今以禽兽鱼虫考之,周制设官分职,有庖人、醢人、兽人,以供祭祀宾客燕飨之用,则食味不綦重乎?《礼》云:春宜羔豚膳膏芗,夏宜鱐膳膏臊,秋宜犊麛膳膏腥,冬宜鲜羽膳膏羶,则四时各有其宜矣。《素问》云:东方食鱼嗜咸,民皆黑色疏理;西方华食脂肥,病生于内,北方乳食,脏寒生满病;南方嗜酸食肘(腐同),民病挛痹;中央食杂不劳,民病痿厥寒热。则五方各有其弊矣。又况鲛鱼之皮,还消鲙积;石首之鲞,能免热中,此食之而利也。膏粱之变,足生大丁,甘脆肥浓,腐肠之药,此食之而害也。故《易》理最为精微,而其显然垂戒者,曰君子以慎言语,节饮食。盖言语,口所出也,饮食,口所入也,一出一入之际,唯口是司,则口之于味,不可不谨也,明矣。
凡饮食滋味,以养于身,食之有妨,反能为害,自非服药炼液,焉能不饮食乎?切见时人不闲调摄,疾疢竞起,若不因食而生,苟全其生,须知切忌者矣。所食之味,有与病相宜,有与身为害,若得宜则益体,害则成疾,以此致危,例皆难疗。凡煮药饮汁,以解毒者,虽云救急,不可热饮,诸毒病得热更甚,宜冷饮之。
肝病禁辛,心病禁咸,脾病禁酸,肺病禁苦,肾病禁甘。
肝病属木,辛味属金,金克木也;心病属火,咸味属火,水克火也;脾病属土,酸味属木,木克土也;肺病属金,苦味属火,火克金也;肾病属水,甘味属土,土克水也。故皆在所禁。
春不食肝,夏不食心,秋不食肺,冬不食肾,四季不食脾。辩曰:春不食肝者,为肝气王,脾气败,若食肝,则又补肝,脾气败尤甚,不可救。又肝王之时,不可以死气入肝,恐复魂也。若非王时即虚,以肝补之佳。余脏准此。(王,去声。)
非王时即虚,以肝补之,指夏秋而言。盖夏月木生火,是肝泄气之时,秋月金克木,是肝受制之时也。
凡肝脏,自不可轻啖,自死者弥甚。
兽临杀时,惊气入心,绝气归肝,故不可轻啖。自死者,必中毒也。
凡心皆为神识所舍,勿食之,使人来生复其对报矣。
人物虽殊,其贪生怖死之心一也,既食其肉,何忍复食其心,古仁人尚有不忍食菜心者,况有神识之动物乎。
凡肉及肝,落地不着尘土者,不可食之。
猪肉落水浮者,不可食之。
诸肉不干,火炙而动,见水自动者,不可食之。
六畜肉,热血不断者,不可食之。
诸五脏及鱼,投地尘土不污者,不可食之。
五者皆怪诞不经,必有毒故也。
诸肉及鱼 若狗不食、鸟不啄者,不可食之。
鸟兽不食,自应有毒。
肉中有如朱点者,不可食。
朱点,恶血所聚,此色恶不食也。
父母及身本命肉,食之令人神魂不安。
此以十二支所属言,恶其同一生肖也。
食肥肉及热羹,不得饮冷水。
冷热相搏,必致腹痛吐利。
秽饭馁肉臭鱼,食之皆伤人。
此臭恶不食也。
自死肉,口闭者,不可食之。
物中毒自死闭口,则毒不得出,故戒食。
六畜自死,皆疫死,则有毒,不可食之。
兽自死,北首及伏地者,食之杀人(首,音狩。)
面所向曰首。北,杀方也。如柏叶感兑金之气,则生而西向,兽感杀厉之气,则自死北向,及死不僵仆而伏地者,亦感瘟疫之气使然,故食之杀人。
食生肉,饱饮乳,变成白虫。
肉岂可生食,乳酪性多湿热,边鄙人常食之,以湿热生虫也。
疫死牛肉,食之令病洞下,亦致坚积,宜利药下之。
毒肉留于胃中,自宜下去为安。
脯藏米瓮中,有毒,及经夏食之,发肾玻溃
米瓮有湿热郁蒸之气,脯藏其中,自能致毒,及经夏,则脯已腐败矣。《难经》云:肾色黑,其臭腐。以腐气入肾,故食之发肾玻溃
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
黄柏屑,捣服方寸匕。
瘟疫多湿热之气,六畜感之而自死,黄柏气味苦寒,寒胜热,苦燥湿,故解其毒。
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
烧犬屎,酒服方寸匕。每服人乳汁,亦良。饮生韭汁三升,亦得。
郁肉,密器盖藏隔宿者。漏脯,茅屋漏下沾着者。犬屎温中,烧之则从火化而可生胃土,人乳性味甘平,韭汁辛温去秽,三物皆能解毒。
治黍米中藏干脯,食之中毒方。
大豆浓煮汁,饮数升即解。亦治狸肉漏脯等毒。
脯藏黍米中,其湿热之气,皆足郁蒸致毒。大豆解毒,散五脏结积故也。
治食生肉中毒方
掘地深三尺,取其下土三升,以水五升煮数沸,澄清汁,饮一升,即愈。
毒气暴发,唯甘味可以缓之,土性缓,书云土爰稼穑作甘,故可解毒。又万物生于土,亦莫不复归于土,得土气则毒气已悉化矣。三尺已上,秽土也,三尺已下,则得真土而纯乎土性矣。故煮汁饮之,可以解毒。
治食六畜鸟兽肝中毒方
水浸豆豉,绞取汁,服数升愈。
毒物入胃,难以复出,豆豉味苦,蒸罯所成,其性上越能吐,得吐则毒已解矣。
马脚无夜眼者,不可食之。
夜服在马两前足膝上,马有此能夜行,无此者,恶其形不全,故勿食之(夜眼一名附蝉尸)。
食骏马肉,不饮酒则杀人。
骏马肉壮健,难于消化,不饮酒,不足以运脾气也。《食疗》云:食马肉,毒发心闷者,饮清酒则解,饮浊酒则加。按秦缪公亡马,见有盗而食之者,公曰:此驳马肉也,食之不饮酒者死,即饮之酒。后食马者力解公之围。此见《韩非子》。然彼云驳马,非骏马也。姑志之,以为同类之证。(马之良者曰骏,毛色不纯曰驳。)
马肉不可热食,伤人心。
心属午,为少阴君火,马为午兽,亦属火,心恶热,又热食之,火气太盛,故伤心。
马鞍下肉,食之杀人。
马鞍下肉,不透风气,其汗流湿渍,皆能积腐成毒,故食之杀人。
白马黑头者,不可食之。
《食疗》云:食令人癫。
白马青蹄者,不可食之。
《虎钤经》曰:白马青蹄,皆马毛之利害者,骑之不利人,食之必取害也。
马肉肉共食,醉饱卧,大忌。
马,火畜。,水畜。水火克制,物性相,故戒共食,且醉饱卧,则脾气又不运动,故忌。
驴马肉合猪肉食之,成霍乱。
诸肉杂食,则难消化。《内经》云:饮食自倍,肠胃乃伤,故成霍乱。
马肝及毛,不可妄食,中毒害人。
汉武帝云:食马毋食马肝,未为不知味也。又汉史,文成食马肝而死。盖马为火畜,肝属木脏,木能生火,火气盛则木气泄,故马有肝无胆,而木脏不足,其肝有毒也。(毛字误。)
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
雄鼠屎二七粒,末之,水和服,日再服。
马食鼠屎则腹胀,是鼠能制马也。盖鼠属子水,马属午火,子午相冲,水能克火,物性相制然也。马肝,一名悬燧。(两头尖者是雄鼠屎。)
又方
人垢,取方寸匕,服之佳。
梅师方,治马肝杀人,取头垢一分,熟水调下。此人垢当即头垢也。《日华子》云:温,治中蛊毒及蕈毒,米饮或酒化下,并得以吐为佳。
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
香豉(二两) 杏仁(三两)
上二味,蒸一食顷,熟杵之服,日再服。
香豉乃黑豆所制,《日华子》云:黑豆调中下气,治牛马瘟毒。杏仁下气,气下则毒亦解矣。
又方
煮芦根汁,饮之良。
《圣惠方》:芦根,主解马肉毒。
疫死牛,或目赤,或黄,食之大忌。
牛疫死者,其湿热之毒未散,故目或赤或黄也。
牛肉共猪肉食之,必作寸白虫。
牛肉粗厉难化,猪肉肥浓生痰,积成湿热,便能生虫。
青牛肠,不可合犬肉食之。
犬肉大热,与牛肠合食,则热性但积肠中不散,故戒之。(青牛,水牛也。)
牛肺从三月至五月,其中有虫如马尾,割去勿食,食之损人。
凡虫类,俱感湿热之气而生,三月至五月,正湿热交蒸之时,牛食青草,胃多湿热,酝酿生虫,上入肺窍也。
牛羊猪肉,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,食之令人腹内生虫。
桑乃箕星之精,古人炼药多用桑柴火。楮实子能健脾消水,则楮木亦可烧用。何以蒸炙牛羊猪肉,食之即生虫乎?此必物性相反,有如此者。
啖蛇牛肉杀人,何以识之?啖蛇者,毛发向后顺者是也。
陈藏器云:黄牛独肝者,有大毒,食之痢血至死。北人牛瘦,多以蛇从鼻中灌之,则为独肝也。水牛则无之。
治啖蛇牛肉,食之欲死方。
饮人乳汁一升,立愈。以泔水洗头,饮一升愈。牛肚细切,水一斗,煮取一升,暖饮之,大汗出愈。
人乳汁甘平,能解独肝牛肉毒。头垢水能吐毒。牛肚,即牛胃也,人胃中受牛肉毒,即以牛胃汁暖饮之,取其同类相感之意,令汗大出愈,毒从毛窍中出也。
治食牛肉中毒方
甘草,煮汁饮之,即愈。
甘草味甘解毒。
羊肉,其有宿热者,不可食之。
羊食毒草,其肉虽温补,亦能发病,故有宿热者忌食。
羊肉,不可共生鱼、酪食之,喜人。
鱼鲊生则伤胃,乳酪湿热滞脾,羊肉又味重发病之物,故共食害人。
羊蹄甲中有珠子白者,名羊悬筋,食之令人癫。
其形不类也。
白羊黑头,食其脑,作肠痈。
白羊黑头,其头异者,脑必有毒,以脑在头内故也。
羊肝共生椒食之,破人五脏。
羊肝属木生风,生椒辛热助火,共食则风火相煽,故破五脏。
猪肉共羊肝和食之,令人心闷。
羊肝木藏也,性宜疏散,猪肉滞气生痰,性与相反,故共食之心闷。
猪肉以生胡荽同食,烂人脐。
胡荽芳香通窍,然不可生食,猪肉滞气生痰,二物性自相反,同食烂脐者,以胡荽入脾,脾经入腹故也。
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。
猪脂滑利,梅子酸涩,性与相反也。
猪肉和葵食之,少气。
《本草》云:猪肉味苦,主闭血脉,弱筋骨,久食令人虚肥。葵叶为百菜主,其心伤人,《衍义》云:葵苗性滑利,不益人,故其食则少气。
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,食之发恶疮。
鹿肉性热,蒲白当是蒲笋,性与相反故也。
麋脂及梅李子,若妊妇食之,令子青盲,男子伤精。
人目以阴为体,以阳为用。麋,阴兽也,梅、李子味酸苦,亦属阴类。妊妇三物合食,则阴气太盛而消沮闭藏者多,阳气绝无而光明开发者少,故令子青盲也。男子精气宜温暖,阴胜则精寒。本经云:阴寒精自出。《本草》云:糜脂令阴痿,此伤精之验也。
按麋蹄下有二窍,为夜目,《淮南子》云:孕妇见麋而四目。亦物性相感然也。
麞肉不可合虾,及生菜、梅、李果食之,伤人。
此皆物性相反也。
痼疾人,不可食熊肉,令终身不愈。
熊性猛悍,故食之发痼疾。
白犬自死,不出舌者,食之害人。
犬死必吐舌,若中毒自死者,舌不出,则毒亦不散,故忌。
食狗鼠余,令人发瘘疮。
狗鼠所食余物,其涎有毒,瘘疮生两颈旁,《内经》云:陷脉为瘘,留连肉腠。又古有鼠瘘、蚁瘘之名。言其腐烂处孔窍甚多,若鼠蚁所穿之穴也。
治食犬肉不消,心下坚或腹胀,口干大渴,心急发热妄语如狂,或洞下方。
杏仁(一升,合皮熟研用)
以沸汤三升,和取汁,分三服,利下肉片,大验。
杏仁利气,气利则毒解,且犬肉畏杏仁故也。
妇人妊娠,不可食兔肉、山羊肉、及鳖、鸡、鸭,令子无声音。
按妊娠食兔肉,令子缺唇;食鳖肉,令子短项,无声音;食犬肉,亦令子无声音;若羊、鸡、鸭,妊娠颇常食之,子亦无恙,或不必过拘也。
兔肉不可合白鸡肉食之,令人面发黄。
兔、卯兽也,鸡,酉禽也,白鸡又纯乎金色,此卯酉相冲,故合食则动脾气而发黄。
兔肉着干姜食之,成霍乱。
兔肉酸寒,干姜辛热,寒热相搏,性既不调,酸收辛散,味又相反,故合食成霍乱。
凡鸟自死,口不开,翅不合者,不可食之。
鸟死必开口敛翅,此有毒,故口闭翅张。
诸禽肉,肝青者,食之杀人。
有毒故肝青也。
鸡有六翮四距者,不可食之。
其形怪者,有毒。(距,鸡脚爪也。)
乌鸡白头者,不可食之。
其色异者,有毒。
鸡不可合葫蒜食之,滞气。
鸡及葫蒜,皆能生湿恋痰,合食滞气,风痰壅也。
山鸡不可合鸟兽肉食之。
山鸡,即鸐鸡也,似雉,尾长三四尺,自受其尾,不入丛林,雨雪则岩伏木栖不敢下食,往往饿死。雉居原野,鸐居山岩,故名山鸡,性食虫蚁,而肉有毒,与鸟兽肉相反,故戒合食。
雉肉久食令人瘦。
鸡属木,雉属火,故鸡炙则冠变,雉炙则冠红,明其性属火也,火气销铄万物,故久食令人瘦。又其肉味酸,酸则性主收敛,故亦令人瘦,且春夏不可食,为其食虫蚁,及与蛇交变化,有毒也。
鸭卵不可合鳖肉食之。
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。
皆物性相反故也。
妇人妊娠食雀肉,饮酒,令子淫乱无耻。
《周书》云:季秋雀入大水为蛤,雀不入水,国多淫泆。以雀性最淫,物理相感如此。酒又助人淫兴,故妊娠忌之。
燕肉勿食,入水为蛟龙所啖。
燕名游波,能召龙祈雨,雷公云:海竭江枯,投游波而立泛,以蛟龙嗜燕故也。
鸟兽有中毒箭死者,其肉有毒,解之方。
大豆煮汁及盐汁,服之解。
箭药有射冈毒,射冈即乌头熬成者,大豆汁能解乌头毒,盐味成走血则毒亦解。
鱼头正白,如连珠至脊上,食之杀人。
鱼头中无腮者,不可食之,杀人。
鱼无肠胆者,不可食之,三年阴不起,女子绝生。
鱼头似有角者,不可食之。
鱼目合者,不可食之。
以上俱形怪,必有毒也。
六甲日,勿食鳞甲之物。
六甲日,皆有神主之,甲子神名孔琳,甲戌神名丘梁,甲申神名凌成,甲午神名费阳,甲辰神名王屋,甲寅神名许成。勿食鳞甲之属,避其形与名之近似也。
鱼不可合鸡肉食之。
《内经》云:鱼者使人热中。盖鱼在水中,无一息之停,是虽水畜而性反属火,鸡属巽木而每能生风,合食则风火相炽,故戒之。
鱼不得合鸬鹚肉食之。
鸬鹚能入水取鱼,凡鱼骨梗者,密念鸬鹚不已,即下。以二物相制而相犯也。故戒合食。(鸬鹚俗名摸鱼公。)
鲤鱼鲊不得合小豆藿食之,其子不可合猪肝食之,害人。
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。
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(一云不可合猪肝食。)
鳀鱼合鹿肉生食,令人筋甲缩。
青鱼鲊不可合胡荽及生葵并麦酱食之。
鯂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。
龟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。
以上七节,皆物性相反故也。
鳖目凹陷者,及靥下有王字形者;不可食之,其内不得合鸡鸭子食之。(靥下,当是腹下。)
鳖无耳,以目为听,纯雌无雄,与蛇及鼋为匹。目凹陷,及腹下有王字形者,皆有毒,或蛇所化也。性与鸡鸭子相反。(在山上者,有毒杀人。)
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。
合食则腹生鳖瘕。
鰕无须及腹中通黑,煮之反白者,不可食之。
形色俱异,必有毒也。
食脍饮乳酪,令人腹中生虫为瘕。
脍系生鱼,浮酪性多湿热,故合饮食,则生虫瘕。
脍,食之在心胸间不化,吐复不出,速下除之,久成癥病,治之方。
橘皮(一两) 大黄(二两) 朴硝(二两)
上三味,以水一大升,煮至小升,顿服即消。
大黄苦以泄滞,朴硝成以软坚,橘皮解鱼毒也。
食脍多不消,结为癥病,治之方。
马鞭草一味,捣汁饮之。或以姜叶汁,饮之一升,亦消。又可服吐药吐之。
马鞭草苦寒,主癥瘕血瘕,破血杀虫。姜通神明,去秽恶,故其叶亦解毒。
食鱼后食毒,两种烦乱,治之方。
橘皮,浓煎汁,服之即解。
橘皮辛散而利气,故能解毒。
食鯸鮧鱼中毒方
芦根,煮汁服之,即解。
按鯸鮧,河豚鱼也,状如蝌蚪。凡鱼类目皆不瞑,而河豚目能开闭,触物即怒,腹胀浮于水上,为鸦鶵所食。率以三头相从为一部,其腹腴,呼为西施乳,腹无胆,头无顋,身无鳞,其肝毒杀人。吴人言血有毒,脂令舌麻,子令腹胀(水浸其子,一夜大如芡实),眼令目花,故有油麻子胀眼睛花之语。煮忌煤炲落釜中。芦根能解鯸鮧毒。
蟹目相向,足斑,目赤者,不可食之。
形异,故有毒。
食蟹中毒治之方。
紫苏煮汁,饮之三升。紫苏子捣汁饮之,亦良。冬瓜汁,饮二升,食冬瓜亦可。
紫苏、冬瓜俱解鱼蟹毒。
凡蟹未遇霜,多毒,其熟者,乃可食之。
蟹有毒,见雾则死,经霜降肃杀之气,其毒始解。陶隐居曰:未被霜者,食水莨菪,故有毒。
蜘蛛落食中,有毒,勿食之。
恐食中有蜘蛛丝网粪溺故也。
凡蜂蝇虫蚁等,多集食上,食之致瘘。
虫类皆秽污有毒,食之致瘘者,瘘生两颈旁,正当阳明胃经人迎动脉处。以食入于胃故也。(解义又见本篇前节。)
- 1自序
- 2凡例五则
- 3目录
- 4卷上
- 5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治第一
- 6痓湿暍病脉证第二
- 7百合狐惑阴阳毒证治第三
- 8疟病脉证治第四
- 9中风历节病脉证治第五
- 10血痹虚劳病脉证治第六
- 11卷中
- 12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治第七
- 13奔豚气病脉证治第八
- 14胸痹心痛短气病脉证治第九
- 15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第十
- 16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治第十一
- 17痰饮咳嗽病脉证治第十二
- 18消渴小便利淋病脉证治第十三
- 19水气病脉证治第十四
- 20黄疸病脉证治第十五
- 21卷下
- 22惊悸吐衄下血胸满瘀血病脉证治第十六
- 23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
- 24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第十八
- 25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
- 26妇人妊娠病脉证治第二十
- 27妇人产后病脉证治第二十一
- 28妇人杂病脉证治第二十二
- 29杂疗方第二十三
- 30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
- 31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