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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101条

刘渡舟
刘渡舟

伤寒中风,有柴胡证,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具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使用小柴胡汤要抓住少阳的主证。

少阳病症状很多,临床上不可能在一个患者身上同时全部见到,因而也无需诸证俱备,才可用小柴胡汤或其他柴胡剂。“但见一证便是,不必悉俱”,讲的就是这个意思。“一证”当活看,不要认为就是一个证,更不能认为是任意一个症状。而应该理解为一两个能确实无误地反映出少阳病病变特点的主证,如见到往来寒热或胸胁苦满等,便可使用小柴胡汤。因为往来寒热、胸胁苦满是少阳病具有特征性的证候。往来寒热反映了邪在半表半里,正邪斗争有进退出入的病变特点;胸胁为少阳之专位,苦满反映了少阳气郁,疏泄不利的病变特点,除此之外,或者见到口苦、喜呕;或者见到呕而发热等一两个主证,也可诊断为少阳病。

本条言简意明,旨在告诉读者临床辨证时要善于抓主证。不仅少阳病如此,其他各经之病亦当仿效而行。

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,若柴胡证不罢者,复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汗出而解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柴胡证误下后的证治及机转。

少阳病属半表半里证,本不应泻下,但在临床上又容易犯误下的错误。因为少阳受邪,往往影响三焦气化不利、津液不畅,致使津气不能下达而有不大便的见证。此时若用小柴胡汤外疏内达,使上焦得通,津液得下,胃气因和,在表者可濈然汗出而解;在里者则使大便得下而解。若不遵此法,但见不大便即贸然使用下法,则为治疗之逆,其结果可能出现三种情况:一是造成坏病,甚至转成下利不止、水浆不入等重证;二是邪传阳明,而成阳明有关的诸证;三是其人正气尚旺,尚没有因误下而发生特殊变化,而柴胡证仍在的,则仍可用小柴胡汤治疗。然由于误下之后,证虽未变,但正气毕竟受挫,值此之时借药力之助,正气奋起向外抗邪,而见“蒸蒸”振战,然后发热汗出而解。这就是正邪交争,战汗作解的一种表现。但需要说明的是,上述病情在临床上并不一定皆能发生战汗,同时也有虽未经误下而仅是因为病程稍长,药后却出现战汗作解的。因此不可拘泥于文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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