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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97条

刘渡舟
刘渡舟

默默不欲饮食。藏府相连,其痛必下,邪高痛下,故使呕也。小柴胡汤主之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少阳病,特别是小柴胡汤证的病因和病机。

上条讲少阳续发于伤寒或中风,本条是病邪直接侵犯少阳,从而补充了少阳发病的原因。同时又阐述了少阳病的病理机制,因此,这两条应联系互参。为何外邪不经太阳而可直接侵犯少阳呢?原因是“血弱气尽,腠理开”,人体气血虚衰,腠理不固,外邪乘虚直入,与正气相搏,结于胁下。胁下是少阳所属的部位。正邪分争,各有胜负进退,故见往来寒热,休作有时。休作与往来的意义相仿,说明寒热不同时出现,而是寒休热作,或热休寒作。既然邪犯少阳,必然殃及其他脏腑,因为人之“脏腑相连”。少阳胆为腑,胆附于肝,少阳与厥阴经脉互相络属。肝胆表里相连,所以“其痛必下”。所谓“下”,非指位置的高下,而是指其所影响的器官以及病变发展的趋势,即由表及里,胆病及肝,以致肝胆之气皆为不利;或旁及脾胃,致胃气不和“故使呕也”,脾气不和则“不欲饮食”。辨证至此,其理已明,用小柴胡汤主治无疑。

服柴胡汤已,渴者,属阳明也,以法治之。

【解析】本条接上条说明少阳之邪不解可转属阳明。

少阳病服小柴胡汤以后,如果少阳之邪得解,胆气疏利,三焦通畅,津液得复,其病则愈,也不会再作渴证。如果服汤后反见渴者,是少阳之邪转属阳明,而不是少阳病的兼证之渴。因其邪传阳明,少阳证已罢,这种渴证是服汤后出现的新问题,也即是阳明里热,灼伤津液的病理反映。不过此时邪热初传阳明,尚未热结成实,仅是阳明热证而已。治疗当然不能再用小柴胡汤以和解,而应以清法治阳明之热。

本条文虽短,但说明了两个问题:一是说明疾病是运动变化的,传经必有其特定的证候反映,少阳邪传阳明,必先见口渴一证,临床当须注意;二是说明六经传变并不受其正常排列顺序所约束。《伤寒论》三阳经是按太阳、阳明、少阳的顺序排列的,也有人提出少阳属半表半里,应排在阳明之前。其实原著虽如此排列,而论其病变则不拘泥于此。如太阳可传少阳,少阳可传阳明等等,不一而足。临床应据证而辨,以客观证候判断六经病证的传变趋势与转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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