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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332条

胡希恕
胡希恕

伤寒始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

凡厥利者,当不能食。

今反能食者,恐为除中。食以索饼,不发热者,知胃气尚在,必愈;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。

后日脉之,其热续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,复发热三日,并前六日,亦为九日,与厥相应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

后三日脉之,而脉数,其热不罢者,此为热气有余,必发痈脓也。

“伤寒始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”,厥反而六日过又加上三天,九日。一到厥就要下利,是承上文(第331条)说的:厥的时候下利,热的时候下利就没有了。可是,(本条)厥和热不相应,发热只是到六天,可是厥继续到九天,厥和下利(继续到九天)。这个现象不怎么好。这就是说是阳退阴进,正邪斗争、分争,正不胜邪的样子。

“凡厥利者”,厥利是阴寒的虚衰证候。胃虚得很,你看到这时候,他提出“胃”。“当不能食”,厥利的进退,正说明阴阳进退的生死之机,可是归终到哪儿呢?归终到胃气。所以在这儿点出来了。这个厥利是个虚,虚而有寒,“当不能食”。

如果这个病人反能吃,这很有可能是除中。什么叫作除中啊?就是没有胃气了。“恐为除中”,中者就指着中气那个“中”,就是指着胃。胃气没有了,胃气没有则人非死不可。那么要试验一下,“食以索饼”,“索饼”说法也不一,有的说索就是素,就是平常吃的这个饼(素饼);有的说索是索然无味。没有肉,没有馅儿,没有馅儿的饼,(这些解释)都行,就是平时吃的这种饼,试验一次,要如果吃这个饼“不发热者”,这没有什么大问题,“胃气还存在”,没除中,这个吃是好的,胃气恢复了,这个病不怕,“必愈”这是一个倒插语。厥利和热往复这种病,在厥利期间,不应该吃东西,应该不能吃,不是一点也不能吃,总之食欲(而让)他吃,吃不多的。如果这个人嗜食,这与病情相反!大夫就要注意,这不是好现象,恐怕有除中。那么可以有这一种试验,食之以索饼,如果要是一下子发高烧,那就坏了。不这样(即不发烧),那就不要紧,这个病可以愈。“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”,怕这样子。一给他(吃),暴吃一顿,发暴而死。我们家乡有这么一句话,叫吃一路食(拟音,东北方言)吧,暴吃一顿,然后就完了(人不行了)。就是突然吃完了,发一顿暴热,然后暴热一去,人也死了,这叫除中。要是不这样(食以索饼而暴热),那没问题的,这是倒插语,就是专为厥利期间能食者,有种试验是否除中之法。

底下他接着说,“后三日脉之”,这是个“三日”,(传统版本的)“后日脉之”,应该添个“三”。接着“厥反九日而利”言之。原先发病的经过就是:“发热六日”,然后厥,厥不是六天而是九天了,第十天怎么样?第十天发热了。(前面说的是)九天嘛,人家说得很明白!暗中说在十天就发热了。发热到第三天的时候,和那六天(相加),不也九天了嘛,那时候你切其脉,“其热续在者”,这个人还发热,这不要紧了,这不是“阴进阳退”的样子,这是(邪正)正相当了:虽然连续九天厥利,但是九天厥利之后,又发三天烧,那么发三天热,跟以前那六天(相加),也九天嘛。所以“期之旦日夜半愈”,这个“旦日”就是“平旦”,就是今天晚上说“明天早晨”,一过半夜就是明天早晨。所以这个病看起来,可以期望在旦日夜半痊愈,这个病可以好的,有这么一种希望。

为什么呢?底下解释了,“所以然者,本发热六日”,开始发热六日,“厥反九日”,后连续发热三日,并前六日,加到一起也是九天,那么“厥利和发热”(时间)相应、恰好,如果病该好了,到第十天也不厥了,也不热了,这个病准好。所以“期之旦日夜半愈”。

那么假若后三日,我们诊察的时候,也没厥逆,可是人也没好。怎么个事情啊?太过了,“而脉数,其热不罢者”,这也不是要好的样子,此为热气有余,就是过于亢奋了。“必发痈脓也”,热久不愈,已经满九天,和那个六天(加起来就九天),以后他老热起来了,这在医书上有,所以“热久不愈者,必发恶疮”。老是在体表发热,在肌肉筋骨之间(发热),营血受伤一定要发痈脓的。这是指着外边生疮。我们讲《金匮要略》黄汗篇上就有,“久者,必生恶疮”,热久不除嘛!

这一段是这个意思:他说厥和热是正邪交争的一种情况。如果厥几天、热几天,然后如果也不厥不热了,这个病可期望在厥、热相应的时间好的。好(病愈),大概都在这个时候吧。如果不好(病不愈),热有余,那也不行,那就要变成其他的病了,但是也不(一定)关乎阴证了,不关乎虚寒了,他举这么个例子。

在厥利阶段,人要能吃,也不是个好现象,有除中之说。可以示以平时吃的饼,如果吃了饼他也不发烧也不怎么的,这说明胃气很好,这个病是准好的。就怕胃气败,暴热来,同时就去了,就没有热了,还照旧厥利,那非死不可,那就叫除中。

除中,也不一定准得,是病自己进展造成的,也有人为的。底下这一段(第333条)就是,大夫给人(误)治就能治出这个(除中)来。所以你(治病的原则是)不要碍胃,这个宗旨在这一句(第333条)可以看得更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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