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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273条

刘渡舟
刘渡舟

太阴之为病,腹满而吐,食不下,自利益甚,时腹自痛。若下之,必胸下结鞕。

【解析】本条论述太阴病的提纲证。

太阴病为脾阳虚而有寒湿之邪。寒为阴邪,易伤阳气。脾阳被寒邪所伤,运化失职,寒湿不运,气机滞塞,则腹满时痛。因属虚寒性疼痛,故时痛时止,得温则减。脾胃虚寒,升降失常,胃气上逆则吐;脾虚气陷,寒湿下注则泻;中焦虚寒,胃不腐熟受纳,脾不健运,因而不能食。所谓“自利”,是指自发的下利,并非被动所成。“自利益甚”的意思,一则强调了在太阴证中下利之证愈来愈重,同时也指出,其他如腹满时痛、食不下诸证,也因自利不止而愈渐加重。这就便于和阳明腑实证的腹满疼痛相鉴别:实证腹满痛、大便燥结,其腹满痛常随大便通畅而减。太阴虚寒腹满痛,并不随下利而减,反因下利愈伤脾阳,寒湿愈盛,气机愈加滞塞而腹满疼痛则愈重。

太阴病本属虚寒,当治以温化。若误以腹满时痛为实,用寒凉药物,必更伤脾阳。阳虚不能制阴,阴寒上逆,则“胸下结鞕”。胸下结硬比心下结硬位置为高,故病情较为严重。

本条论述了太阴病中焦虚寒之证,其主证是腹胀满,自利益甚,呕吐不能食,时腹自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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