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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142条

陈修园
陈修园

太阳与少阳并病,头项强痛,或眩冒,时如结胸,心下痞硬者,当刺大椎第一间、肺俞、肝俞,慎不可发汗;发汗则谵语,脉弦,五日谵语不止,当刺期门。

【注】既有结胸之证,亦即有如结胸之证。

太阳与少阳并病,二阳之经脉交肢于头项,受邪则头项强痛,二阳之经脉皆起于目而行于头,受邪则目或旋晕而眩,头如覆戴而冒。

夫病在太阳则结胸,病在少阳则胁下痞硬。今两阳并病,原非结胸之证,而时如结胸,不为胁下痞硬,而为心下痞硬者,当刺大椎第一间。以泄太少并病之邪。不已,更刺肺俞以通肺气,斯膀胱之气化行而邪自不留;复刺肝俞,以泻少阳之邪,盖以胆与肝相表里也。慎不可发汗,以竭其经脉之血津。倘若误发其汗,则经脉燥热而谵语,相火炽盛而脉弦。若五日是谵语不止,六日值厥阴主气之期,恐少阳之火与厥阴之风相合,火得风而愈炽矣,当刺肝之期门,迎其气夺之。

此一节,言太阳少阳并病,涉于经脉而如结胸,宜刺以泻其气也。(并者,犹秦并六国,其热大也。)

按:《图经》云:大椎一穴在第一椎上陷中,手足三阳督脉之会,可刺入五分,留三呼泻五吸。肺俞二穴,在第三椎下,两旁相去二寸五分,中间脊骨一寸。连脊骨算,实两旁相去各二寸,下仿此。足太阳脉气所发,可刺入三分,留七呼,得气即泻,肥人可刺入五分。肝俞二穴,在第九椎下,两旁相去各一寸五分,宜照上实折,可刺入三分,留六呼。期门二穴见上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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