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林昔拾 中医专题中医古籍 伤寒论检阅
伤寒论检阅
专题研究
条文
方剂
中药
病证
医案
中医古籍
伤寒论类
金匮要略类
经方论道
经方医论集
杏林昔拾 » 专题研究 » 条文 » 63.发汗后…

伤寒论第63条

陈修园
陈修园

发汗后,不可更行桂枝汤。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,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。

【注】且汗、吐、下不如法而误施之,既已增病,亦恐伤及五脏之气。先以热邪乘肺言之:盖太阳之气与肺金相合而主皮毛。若麻黄证标阳盛者,竟用桂枝汤啜粥以促其汗,发汗后,切不可更行桂枝汤,何也?桂枝之热虽能令其汗出,而不能除麻黄本证之喘,究竟汗为热汗,而麻黄本证之汗未尝出也。

无大热者,热盛于内,上乘于肺,而外热反轻也,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。取石膏止植树[桂枝]热逼之汗,仍用麻黄出本证未出之汗也。

此一节,言发汗不解,邪乘于肺而为肺热证也。

张令韶云:自此以下五节,因误施汗、吐、下致伤五脏之气也。

柯韵伯云:温病、风温,仲景无方,疑即此方也。按柯氏此说,虽非正解,亦姑存之,以备参考。

上一章:陈慎吾·伤寒论第63条
下一章:恽铁樵·伤寒论第63条
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