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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5条

陈修园
陈修园

伤寒二、三日,阳明、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也。

【注】人之言伤寒者,动曰传经,其所以然之理难言也。有正传,有邪传,有阴阳表里之气相传,有六经连贯之气相传。请以阴阳表里之气相传者言之;伤寒一日,太阳之气受之,然太阳与少阴相表里,脉若安静而不数急者,为止在太阳,而不传于少阴也;颇欲吐者,即少阴欲吐不吐之见证。若兼见足少阴之躁、手少阴之烦,诊其脉数急而不安静者,乃病太阳之气,中见少阴之化为传也。伤寒如此,中风亦然。又以六经之气相传言之:伤寒二日当阳明主气之期,三日当少阳主气之期。若阳明之身热,自汗,不恶寒,反恶热之外证不见,少阳之口苦,咽干,目眩之外证不见者,为气之相传,而病不与气俱传也。伤寒如此,中风可知矣。此[二]经如此,他经可知矣。

此二节,一论阴阳表里,一论六经之气相传。

专题:5.伤寒二三日,阳明少阳证不见者,为不传也
来源:《伤寒论浅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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