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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190条

刘渡舟
刘渡舟

阳明病,若能食,名中风;不能食,名中寒。

【解析】本条以能食与不能食辨阳明之寒热证候。

胃为消化系统的重要器官,主受纳与腐熟水谷。因此,胃有寒热则必然反映到饮食方面来。阳明中风,风为阳热之邪,热则消谷,故“能食”;若中寒,寒为阴邪,易伤胃中阳气,胃阳受伤则不能腐熟水谷,故“不能食”。

阳明病的来路有二:一为传经之邪,一为本经受邪。一般认为,传经之邪多为化热之后而传于阳明;本经受邪则不然,可受于热,亦可中于寒。本条以饮食情况来辨寒热,主要是针对阳明自身受邪而言。然而,辨证的指导思想应该是:“外因是变化的条件,内因是变化的根据,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。”因此,无论是传经还是自受,归根到底是与人体胃气的盛衰有关。

专题:190.阳明病若能食名中风不能食名中寒
来源:《伤寒论诠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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