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阳病,当恶寒发热,今自汗出,反不恶寒发热,关上脉细数者,以医吐之过也。一二日吐之者,腹中饥,口不能食;三四日吐之者,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,朝食暮吐,以医吐之所致也。此为小逆。《玉函》两” 恶寒” 下并有” 而” 字,“过” 作” 故”。成本无” 反” 字。“一二日” 上《脉经》有” 若得病” 三字。
钱璜云:病在太阳,自当恶寒发热。今自汗出而不恶寒,已属阳明。然阳明当身热汗出,不恶寒而反恶热,今不发热,及关上脉见细数,则又非阳明之脉证矣。其所以脉证不相符合者,以医误吐而致变也。夫太阳表证,当以汗解,自非邪在胸中,岂宜用吐?若妄用吐法,必伤胃气。然因吐得汗,有发散之义寓焉,故不恶寒发热也。关上,脾胃之部位也,细则为虚,数则为热。误吐之后,胃气既伤,津液耗亡,虚邪误入阳明,胃脘之阳虚躁,故细数也。一二日邪在太阳之经,因吐而散,故表证皆去。虽误伤其胃中之阳气,而胃未大损,所以腹中犹饥,然阳气已伤,胃中虚冷,故口不能食。三四日则邪已深入,若误吐之,损胃尤甚,胃气虚冷,状如阳明中寒,不能食,故不喜糜粥也。及胃阳虚躁,故反欲食冷食,及至冷食入胃,胃中虚冷不化,故上逆而吐也。此虽因误吐致变,然表邪既解,无内陷之患,不过当温中和胃而已。此为变逆之小者也。
程应旄云:吐之不当,则周身之气皆逆,而五脏颠覆,下空上逆,气不能归,故有如此景气。
汪琥云:《补亡论》常器之云:可与小半夏汤,亦与半夏干姜汤。郭白云云:《活人书》大小半夏加茯苓汤、半夏生姜汤皆可选用。
丹波元简云:锡驹,自汗出者,吐伤中气,而脾津外泄也。程应旄云:表邪不外越而上越,故为小逆。
又云:志聪云:本论曰:脉浮大,应发汗,医反下之,此为大逆。今但以医吐之,故为小逆。
又云:《金鉴》云:“欲食冷食”之下,当有“五六日吐之者”六字,若无此一句,则“不喜糜粥,欲食冷食”,与“朝食暮吐”之文,不相连属。且以上文一二日、三四日之文细玩之,则可知必有“五六日吐之”一句,由浅及深之谓也。柯氏本“此为小逆”四字,移“吐之过也”后。二说皆不可从。
铁樵按:古人以食入即吐为胃热,朝食暮吐为胃寒,此理甚确。胃中热甚,不能容物,则格拒不使食物得入,故才入即吐。胃中寒则不得消化,食物之目的在营养,不能消化则无以为养。固已而因不能消化之故,食物处于胃中,不见减少。胃囊之筋肉纤维,平日随食物之增减以为弛张,而食物之增减,则有一定时刻,所谓“胃实肠虚,肠实胃虚”。今因不能消化之故,有一实不复虚之趋势。而胃囊之筋肉纤维,平日经一定时间而弛张,已成习惯,今既张而不得弛,于是至某时间起剧烈运动,迫而去之,而胃之下口,照例未消化之食物不得通过,斯时不能下,斯向上矣,此所以朝食暮吐也。此固为吾之理想,不敢谓真际定是如此。然理由甚充足。或许有其他原因,然此必为朝食暮吐重要原因之一,绝无可疑。且因此可以推得七法中之吐法,宜如何应用,亦绝不致有错误。盖胃热者可吐,胃寒者不可吐;胃实者可吐,胃虚者不可吐也。至于脉细数之数为热,欲得冷食亦是热,但此非实热,乃虚热,即下条“不恶寒、不欲近衣为吐”之内烦之故。百三十条虽因误汗,亦同一个理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