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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94条

陈修园
陈修园

太阳病未解,脉阴阳俱停,必先振栗汗出而解。但阳脉微者,先汗出而解;但阴脉微者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宜调胃承气汤。

【注】太阳病未解,诊其脉阴尺阳寸,不偏大偏微。而俱见均停,阴阳之气旋转于中,自然变易一番,必先振栗汗出而解。

若邪盛于表,其阳寸之脉,必大于阴尺,而不均停。但使阳寸脉转微者,始与阴尺之脉停,为阳之遇阴,先汗出而解。若邪实于里,其阴尺之脉,必大于阳寸,而不均停。但使阴尺之脉转微者,始与阳寸之脉停,为阴之遇阳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不得太过,只宜调胃承气汤主之。

此一节,言汗下亦所以和阴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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