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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70条

恽铁樵
恽铁樵

发汗后,恶寒者,虚故也。不恶寒,但热者,实也,当和胃气,与调胃承气汤。原注:《玉函》云:与小承气汤。《玉函》《脉经》《千金翼》“故也”后有“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”九字,乃合前条为一则耳。又“调胃承气汤”作“小承气汤”。《千金翼》注:一云调胃承气汤。程、喻、钱及王肯堂校《千金翼》“热”前有“恶”字。

成无己云:汗出而恶寒者,表虚也;汗出而不恶寒,但热者,里实也。经曰:“汗出不恶寒者,此表解里未和,见下篇十枣汤条。与调胃承气汤和胃气。

程应旄云:汗后不恶寒反恶热,其人大便必实,由发汗后,亡津液所致。病不在营卫,而在胃矣,法当和胃气。

钱璜云:既汗之后,阳气已虚,不宜大下,故当与调胃承气汤。即《阳明篇》所谓“与小承气汤,微和胃气,勿令大泄下”是也。

柯韵伯云:虚实俱指胃言。汗后正气夺则胃虚,故用附子、芍药;邪气盛则胃实,故用大黄、芒硝。此自用甘草,是和胃之意,此见调胃承气,是和剂而非下剂也。

丹波元简云:按《阳明篇》“太阳病三日,发汗不解,蒸蒸发热者,属胃也,调胃承气汤主之”,正与此条相发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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