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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论第59条

胡希恕
胡希恕

大下之后,复发汗,小便不利者,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,得小便利,必自愈。

大下之后,吃了重下剂了,尤其是巴豆这类的下剂,病不好而复发汗,有这样的大夫吗?这是汗下倒置啊,一般都是有表证先解表,表解再治里。没有先治里,大泻之后还有表证的,很少了。就是有表证也不能再(峻)发汗,(若再)发汗起码也是要用解肌这类的药物,像桂枝汤这类的,不能再用麻黄汤。这个说的(复发汗)是用麻黄汤。

那么汗下倒置这种治疗没有不亡津液、亡血液的。津液、体液亡失太多了,小便也就没有了,所以这个小便不利是由于亡津液的结果。这是误治。这就告诉你不要利小便了,所以在临床上不能(治疗只根据)一个症状。我们遇到小便不利,当然要利小便,可是由于亡失体液造成的小便不利这个结果,他没有水分,当然就小便不利。这种小便不利,不要再利小便了,越利小便,津液越丧失,反倒为逆了,所以说“勿治之”,千万不要再利小便了。

“得小便利,必自愈”,由于津液恢复,小便自然利的。这一节就是承着上节说的,就是阴阳自和,表没有什么病,里没有什么病,只是由于大下、复发汗,体液亡失太多了,造成这么一种情况,没有其他的关系,你不要瞅着小便不利就治。根据阴阳自和——小便不利也是一个不和呀,这个不和没有关系的,还算自和之内的——所以这个不要治,津液会恢复的。如果不恢复怎么办?当然也要治,但治你不要利小便了(而要采取别的治法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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