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阳病,脉浮紧,无汗,发热,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证仍在,此当发其汗。服药已,微除,其人发烦目瞑,剧者必衄,衄乃解。所以然者,阳气重故也,麻黄汤主之。《玉函》《脉经》“证” 作” 候”。《脉经》“仍” 作” 续”。张璐本” 麻黄汤主之” 五字, 移” 此当发其汗” 句后。
成无己云:脉浮紧,无汗发热,身疼痛,太阳伤寒也。虽至八九日,而表证仍在,亦当发其汗。
方有执云:微除,言虽未全罢,亦已减轻也。发烦,风壅而气昏也。目瞑,寒郁而血滞也。剧,作衄之兆也。衄,鼻出血也。鼻为肺之窍,肺为阳中之阴而主气,阳邪上盛,所以气载血上,妄行而逆出于鼻也。阳气,以风而言也,风为阳而由气道,所以得随衄散解,故曰阳气重故也。
钱璜云:邪之所除既微,则留邪甚盛,郁而不泄,所以发烦眩冒而目瞑也。其邪气之剧者,必至郁热伤营,阴受煎迫,血热上行,从鼻窍而衄矣。衄则解热上越,乃得解也。
柯韵伯云:“麻黄汤主之”句,在“当发其汗”下。此于结句补出,是倒序法也。仲景于论证时,细明其所以然,未及于方故耳。前辈随文衍义,谓当再用麻黄以散余邪,不知“得衄乃解”句,何处着落。
又云:血之与汗,异名同类。不得汗,必得血,不从汗解而从衄解。此与热结膀胱,血自下者同一局也。
程应旄云:须知阳气重,由八九日所郁而然。得衄则解者,阳气解也。八九日所郁之阳气,随鼻衄而散矣。
丹波元简云:重,平声。吴仪洛云:阳者,兼以寒气挟持,而其气加重故也。
又云:成氏、方氏、喻氏、程氏,并谓衄后更用麻黄汤,故张璐、张志聪、张锡驹、汪琥、《金鉴》皆从其说,以“麻黄汤主之”句,移“此当发其汗”下。不知此乃仲景倒句法,与“此寒去欲解也,小青龙主之”同,不可改易原文矣。
喜云:此邪郁经表发后,得衄而自解之证。脉浮紧而无汗,发热身疼痛,乃系太阳伤寒证。若不早发其汗,至八九日之久而不解,然未闯入于里,而表证仍在,以上数端是也,仍当以麻黄汤发其汗也。服药,服麻黄汤也。《广雅》“除,愈也”。若服药已微除者,盖邪之羁留日久,故其郁亦为甚。虽得麻黄汤汗解,病势稍减轻,留邪尚太盛,怫郁不泄,故发烦目瞑。瞑,莫见翻,盖目眩之义。瞑、眩,古相通用。若其热郁之剧者,则迫血上行,从鼻窍而衄。衄,女六翻。《说文》:“鼻出血也。从血,丑声。”衄则热从血而解矣。乃原其所以然者,以阳热之邪气,重亢上越故也。阳气,阳热之邪气也。重,尊重亢盛之貌。《脉经》引《四时经》曰:重客有里,慎可不薰。注:重客,犹阳气也。“麻黄汤主之”句,当在“发其汗”后,此于结句补出,乃倒叙法,与“脉微弱”云云“大青龙主之”,又此“寒去欲解也,小青龙汤主之”同义。前辈或谓衄后更用麻黄汤,颠倒甚矣。
《伤寒准绳》曰:张兼善云:太阳脉浮紧,发热无汗,自衄者愈。此一定之论也,何故复用麻黄汤以汗之?仲景岂有前后相反之理哉?然前条“麻黄汤主之”五字,合当用于“当发其汗”之后。盖以汉之文法,用药诸方皆赘于外条之末。且如大青龙汤证,既云“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,服之厥逆,筋惕肉瞤,此为逆也”,又以大青龙汤主之,皆此例也。